为推动中国航空科技进步,鼓励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人才成长,经九届十四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中国航空学会设立“中国航空学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奖”,评选全国航空领域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本奖项每年评选一次。现将2023年度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提名条件
(一)论文作者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之日至优秀学位论文奖申报截止日应未满两年(2021年8月-2023年7月期间获得学位),在中国境内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含专业学位博士(硕士));
(二)论文作者和导师应同为中国航空学会会员(外籍导师不作要求);
(三)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应在航空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或在关键技术、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与航空领域无直接关联的学位论文不受理;
(四)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提名渠道
本奖项由学会专业分会、单位会员中具有航空领域相关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高校和研究机构,两院院士、学会资深会员提名,已经申报、获评省部级或其他全国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不允许申报。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个专业分会可提名与专业领域直接相关的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2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4篇,2022年度“学术活动质量提升计划”入围分支机构(见附件)可各多提名1篇;
(二)每个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员可提名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
(三)两院院士、学会资深会员可提名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2篇;
(四)同一导师指导学位论文最多可被提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各1篇。
三、评审程序
“优秀博士论文奖”“优秀硕士论文奖”的评审工作由学会“优秀学位论文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奖过程分形式审查、初评和终评、常务理事会批准四个阶段,初评与终评阶段均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审。
四、奖励及罚则
1.奖励方式:学会对获奖的论文作者、指导教师颁发“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奖”证书,并颁发一定的奖金,获奖证书由学会理事长签署,并加盖学会公章。
2.罚则:在评议过程中,若发现被评论文有作者抄袭、剽窃等学术道德问题时,“优秀学位论文奖”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该论文的参评资格;若在授奖之后发现上述问题,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证书和奖金,并予公布。
五、申报材料
(一)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提名表(提名系统生成);
(二)经过匿名处理的参评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
(四)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五)由专业分会或单位会员提名的应出具提名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情况报告应写明提名工作开展过程与最终提名结果,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
六、申报方式
请于3月20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平台https://jl.csaa.org.cn/(建议使用chrome内核浏览器)完成网上填报,经形式审查合格后报送全套纸质申报材料1份至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会员提名工作应由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完成相关组织评选与资格审查工作。
(二)各单位报送的学位论文应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三)“2023年度中国航空学会优秀学位论文奖提名材料”可通过中国航空学会科技奖励平台查阅下载。
联系人:林伯阳 010-84924386、18515061748(微信同号)
余 策 010-84924114
安向阳 010-84924387(个人会员相关事项咨询);
快递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中国航空学会;
电子邮箱:linby@csa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