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简称《贷款规定》)的通知,涉及多子女家庭购房、购买绿色建筑住房、购买首套住房等多个方面,将自4月7日起施行。
其中,《贷款规定》明确,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在业内人士看来,纵观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对首套住房和多孩家庭给予支持,符合去年以来的公积金政策宽松的主流方向,预计越来越多的城市会继续调整公积金政策,支持刚性、改善型购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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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深圳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对首套住房和多孩家庭给予支持。资料图片
最高贷款额度由90万元提至126万元
根据《贷款规定》,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但是,符合特定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
首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同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
而对于多子女家庭购房方面,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在此次政策调整后,深圳满足条件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可由原来的90万元提高至126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贷款规定》对上述情形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设置了动态调整机制,有利于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能出现的流动性风险。根据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若上年度末深圳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处于85%(含)-95%区间的,上述情形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回调10个百分点,即上浮10%、20%、30%;若上年度末深圳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在95%(含)以上,上述情形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回调20个百分点,即上浮0%、10%、20%。
此次,《贷款规定》还将原条文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定义精简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仅包括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而对于共同申请人,按照必须做共同申请人和可做共同申请人的情形进行区分,给予共同申请人更大自主选择权;按照深圳市缴存或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对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予以明确。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深圳公积金额度提升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对于当前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提振,其很大程度上对于首套房给予了重点支持。此次政策也对多孩家庭明确了较多的支持,就此可以看出,目前多孩家庭在获取公积金资源方面会有倾斜性的政策。
今年已有近40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南京、合肥、徐州、亳州、丽水、马鞍山、南通、常州、乌鲁木齐、连云港、兰州、大连、绍兴、济南、威海等近40个城市先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内容方向聚焦在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及降低首付比、支持“商转公”、优化公积金提取流程等。
诸如合肥,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6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提高至75万元。
再如南京,在该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以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事实上,公积金是去年以来房地产政策调整的先行兵,也一直是各地政策调控的阵地。据中指研究院统计,2022年以来,全国超200省市(县)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业内人士看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能够帮助购房者减轻购房成本,助力住房消费,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新京报记者 寇德娜 段文平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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