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购房消费补贴2023
活动时间: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8月31日
(资料图片)
活动规则:
1、在象湖滨江片区(沿江南大道以东,南昌大道以南,金沙大道以西,南外环以北。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按所缴契税额的100%对购房人予以消费补贴。
2、县内其他区域按50%标准补贴。
【相关内容阅读】
南昌市一级人才购房补贴规定:
对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对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昌就业且与企业(不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昌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购买产权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时享受本购房补贴政策。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满5年后,所购住房方可进行产权转让。
点击查看
》2023促进南昌县(小蓝经开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通知
》2023南昌县购房补贴规定汇总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