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记者从6月27日举行的玉溪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玉溪之变”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结合省委印发的《关于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行动方案》,市委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实施“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高位推动“10个专项行动”落地落实,不断开创更高质量的清廉之治,为持续深化“玉溪之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认真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责,建立“双月调度”“季度督导”“质效评估”等工作机制,邀请市级各牵头部门、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谈打算、亮成效,组织实施“一线督导在行动”,选取20个特色行动和特色项目发挥“破冰”“领航”作用,常态化建设“清廉单元”示范点,“10个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10个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782个、同比上升13.66%,受理问题线索522件、同比上升48.29%,问责12个单位25人,立案102件1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以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32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0个,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23项,开展澄清正名33人次。
在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以“惠民行动”为引领,围绕乡村振兴、房地产“三保”等11个群众关心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今年一季度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520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07%;持续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第一批保交楼1980套、第二批保交楼1081套;打通“四条通道”广泛收集营商环境诉求,为商会提供代办服务、“电力驿站”等举措受到企业、群众广泛“点赞”。建立“交地即交证、交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不断刷新项目落地、建设、投产“加速度”;全面清理整顿培训机构市场秩序,取消企业培训资格2家、撤销培训资质1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1家;排查确定政府投资、国企在建“两拖欠”项目28个,申请财政维稳资金6515万元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开展“靠医吃医”“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全市180余个医疗机构和所有市属学校按要求开展自检自查。
市纪委副书记李荣奇表示,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将继续履行好协助和监督职责,主动出击、精准“排雷”,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清理,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巩固,在“清廉云南”建设中探索出具有玉溪“辨识度”和“贡献率”的实践经验,为持续推动“玉溪之变”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全媒体记者 李晓兰)
标签: